[推荐]厦门猎头-可口可乐装瓶业务分拆引起纠纷:员工担心利益受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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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w.mayghr.com 来源:中国行业信息网 采编:精英猎头 更新时间:2016-11-25 9:02:40 共有958人次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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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可口可乐中国公共事务及传部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来函表示,此次重组是在装瓶厂股东方层面发生股权变化,装瓶厂在国内的法律实体将继续存在。交易完成后,与装瓶厂所建立的法律关系,包括客户合同、供应商合同、装瓶厂员工的劳动合同都将正常继续履行,且该重组尚在审批中。
时值淡季,这家销量曾在可口可乐中国装瓶厂中独占鳌头的可口可乐重庆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可口可乐重庆目前按计划,只开了一条生产线。
11月18日,可口可乐方面宣布,可口可乐公司与其在华三大装瓶集团——可口可乐装瓶投资集团中国公司 下称BIG 、中粮集团旗下中粮可口可乐以及太古饮料控股就可口可乐在华装瓶业务特许经营权的重组达成最终协议。其中,可口可乐重庆将出售给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因担心公司并购后被裁员或薪酬待遇下降,一部分员工希望继续留在公司,但希望未来的待遇不改变,并希望在合同到期后能得到续签。另外一部分则希望企业“买断工龄”。
11月23日,可口可乐中国公共事务及传部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来函表示,此次重组是在装瓶厂股东方层面发生股权变化,装瓶厂在国内的法律实体将继续存在。交易完成后,与装瓶厂所建立的法律关系,包括客户合同、供应商合同、装瓶厂员工的劳动合同都将正常继续履行,且该重组尚在审批中。
两类员工诉求各不相同
在可口可乐重庆,一位在运输部门工作的员工发给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一份员工诉求书。该诉求书称,全体员工要求可口可乐重庆召开员工大会,就并购或重组向全体员工做出正面沟通及答复。
该诉求书还对并购后的薪酬待遇提了要求。员工希望“两年不变”具体包括当前的薪资不变,每年3月的正常加薪机制不变、福利和晋升机制不变、人员架构和汇报人数不变,人员工作地点不变、各职责行使的职责和权利不变。员工还提出,两年后合同到期的员工,只要没有违规违纪,必须续签合同。
一位多年从事劳动法律事务的人士称,并购业务本身就不影响原有的劳动关系的履行,但是要求两年后必须续签合同,则需要满足一些前提条件。
另外,部分员工还提出了“赔付诉求”,并要求按照“2N+4的标准N=在并购或重组可口可乐重庆前的服务年限”进行赔付。
对于工人提出的“赔付”诉求,上述人士分析称,“赔付”的关键是企业方有过错,如果企业方没有过错,要求赔付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有部分工人引用此条,作为企业方应当赔付的依据,但是此条规定的是“补偿”,即企业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给员工的补偿标准。
不过,过往有些案例,员工和企业协商一致,最后员工还是拿到了补偿。
沟通不畅
有员工回忆。早在9月,BIG的CEO来重庆向员工通报有关并购事宜时,可口可乐重庆工会将收到的300多名员工的诉求递交给了该公司管理层和BIG领导。
对此,在重庆公司员工大会上,可口可乐领导层的答复是:并购是重庆公司的母公司股权发生变更,对装瓶厂业务没有任何影响,可口可乐按法律签订的员工合同都不会变。
这样的结果,员工并不满意。
厦门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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